根据上级有关部署,2015年1月1日起,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20元。1至3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,将在4月底前一并发放。
据悉,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对象范围,为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,包括在2014年12月按规定核定基本养老金并在2015年1月按月发放的人员。
根据有关规定,今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;对缴费年限(包括视同缴费年限,下同)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,从缴费年限满15年起计算,缴费每增加一年(按累计缴费月数换算为年,保留一位小数点,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为准),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;2014年12月31日前已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(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记载为准),从年满70周岁起,每年长一周岁(不满一周岁的按一周岁计算),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;2014年12月31日前在广西艰苦边远地区(我市为蒙山县)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元。另外,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,月应发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050元的,按月基本养老金2050元计发。
据统计,目前我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约13万人。